2015年6月17日 星期三

NGO做併購可行嗎?(下) - 世界上有例子嗎?

上回提到,MIMO早前有人提出收購,於是引發了一系列關於NGO併購的討論和思考。對著這個有趣的題目,我決定以consultantmindset做一個簡單研究。

第一件事,你以為是問Google?其實不是,是問專家。專家比Google的優勢是,專家一般能夠更深入、更structured告訴你一些行業的基本面。在你連大概念都沒有的時候,專家可以提供一個思考的框架。在這話題上,我剛好認識不少NGO界的朋友,可以中港台英都問一圈。

首先是香港朋友:NGO 併購?沒見過。拆伙就有很多。說得也是,不少人看到機構話事人無能、自大、沒有目標,感覺懷才不遇,於是另起爐灶。

台灣朋友:沒聽過,感覺founder mission 如何融合是一大問題。是的,兩間機構變一間,本身兩個CEO現在只有一個名額,誰當?不能當的那個會有hard feelings 嗎?

中國朋友:很有趣的概念,但大概在中國不會流行起來。「為甚麼?」大的機構自己有能力想幹嘛就幹嘛,所以要做甚麼新的programme,自己搞就行。小的也不見得有甚麼出色到值得收購。加上中國大的機構其實十不離九是基金會(Foundation),他們除了有吸錢的能力,根本不會management。是啊,中國的基金會就像investment holdings,都只是投錢到programme

大中華地區未有案例。那NGO發跡地英國呢?

居英香港朋友:有啊,還曾經發生在我身上。「哪麼巧合?」是的,我之前工作的慈善機構,因財政上的困難,被另一間機構合併。美其言叫兩者合作(partnership),其實是吞併,董事會被更換,創辦人退下,然後有些員工被請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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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英朋友口中是指Save the Children (STC) 吞併 Merlin 一案。此案有兩個特色

1. 兩間機構有一定互補性:STC 是針對災後貧困地區的兒童發展。Merlin 是專注貧困地區的醫療發展。兩間機構的角色可以這樣理解:STC 是「平台」(關心所有關於兒童的事宜),而Merlin 是一個vertical(專注兒童中的醫療部份)。STC 就是看中Merlin 可以幫助她發展醫療的能力

2. 兩間機構規模頗大:STC 一年收入十億英鎊,超過10000員工遍佈全球。Merlin 是她的十分之一,約一億英鎊,逾1000員工,也是全球分布

一間每年一億英鎊(十多億港幣)的機構,為何需要被收購?

看到這裡,需要向大家介紹一個NGO的概念:restricted fund vs unrestricted fund

大家平日買旗、個人月捐等的捐款一般屬於unrestricted fund,亦即NGO拿到錢後,鍾意點使就點使。甚麼時候有restricted fund? 一般是基金會撥款、政府資助等,他們會指明錢的用途,必須用在指定的programme

對於NGO來說,越多unrestricted fund 越好,因為彈性較大,亦可以以此來提升組織能力。而Merlin 的死因在於unrestricted fund比例太少(不到總收入的10%,而STC有約25%)。

Unrestricted fund 比例少有啥問題?一,若果某programme 超支,你要用UF來覆蓋,UF不夠,programme 可能爛尾。二、在英國,不少NGO的收入是靠投標政府項目來「購錢」,而要投項目一般先需要做一點前期研究,也需要一些人力做一大堆申請的admin work,沒有UF,就做不了這些前期投資,繼而拿不到funding,形成惡性循環。

由於funding 的限制,Merlin 的創辦人決定忍痛割愛,將機構拱手相讓給STC,據朋友所述,這次併購,從戰略角度來說,雙方都有所得益,不過在執行時,董事會大換血,舊有員工有震盪,Merlin 似乎還是經歷了一些併購常見的陣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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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一位居英朋友,說其實英國有機構專門研究charity merger打開這份32頁、題為「thinking about… merger」的報告,裏面分析了慈善機構合併的動機、合併的過程、合併的成功因素等。英國不愧為推動NGO發展的先鋒國家,連政府都非常支持2009年,政府推出了16.5m 英鎊的"Modernization Fund",在經濟波動和下滑的時刻(2009年是金融海嘯啊),鼓勵NGO的合作和合併以加強力量。

報告也總結了NGO界別的幾種合作模式,從最鬆散的alliance 到最緊密的merger (見下圖)。這不同的形式非常有趣,告訴大家合作不一定是合併,還有很多可能性。

這種報告的好處是把資料非常有系統地整理,但32頁的乾貨著實有點太乾,過於教科書式的文字。然而,當我轉換一個角度去看時,卻比較有幫助。那就是,看完這報告後,對於MIMO的合併有何啓示?我和我的團隊該做些甚麼確保成功?

總結幾點:
1. 參加合作方的活動或會議。了解別人文化的最佳方式就是走進別人的圈子
2. 成立一個合併專責小組。名正則言順,將這件事當成project 固化,是重視,也將它層次提升
3. 同意一些大體的工作原則。例如「任何事都要over-communicate
4. 雙方共同設定新機構的missionMission是一間NGO的立身之本,必須存在沒有異議的共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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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,香港約有6000稅務局認可的慈善機構,有合併的機會嗎?小時候,曾妙想天開:慈善機構這麼多,若果都在差不多的領域,一起合作會否更有效?長大後發現,人與人的合作其實十分微妙,比想像中複雜得多。從社會的角度,合作壯大規模,對資源運用更有利、更有效率,但前提是人必須能放下自我,摒棄私慾,真正將機構的impact放第一位,凌駕於個人利益。香港的社福界一直給我較為封閉傳統的形象,要做出「併購」這種前衛的行為也許需要更多擁有商業頭腦的人來推動,才會發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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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

2. "Thinking about…merger" by Institute for Voluntary Action Research (IVAR)

3."Story of Merger Locality" by Institute for Voluntary Action Research (IVAR)



2015年6月11日 星期四

NGO做併購可行嗎?(上) - MIMO的例子

企業併購(M&A)隨處可見,但慈善機構(NGO)呢?慈善機構會不會併購? 慈善機構做併購有道理 嗎?

引發這一連串思考是因為,我在芝加哥成立的慈善機構MIMO早前有人提出「收購」。「收購者」是一家在芝加哥Evanston地區的老牌社區中心(HACC),他們一直服務地區居民,尤其是更生人士(ex-offender)。他們提供就業培訓,讓更生人士重獲工作技能,可以投入社會工作。他們看上MIMO在社區回收家具的運作模式可以提供真正的工作機會,如搬運家具、營運電子商店等,所以提出收購希望借助我們過去三年運營的經驗、能力和客戶資源。

第一次聽到這概念,覺得很新鮮。NGO都可以搞收購?MIMO沒有太多資產,而且創辦人沒有股份,他可以收購甚麼呢?上周五,我和HACC的負責人Bruce通了一次電話,想了解他所謂「收購」的內涵是甚麼。

LinkedIn的資料看來,Bruce是一個約六十歲的白髮老頭,有三十多年在慈善機構的運作經驗,是NGO界的老手。一談電話,果然厲害:

「我所謂『收購』,是將programme收編到我的機構旗下,他們可以繼續擁有自己的品牌和營運團隊,但他們的所有資產和負債將會併入我們的財務上,意思是說以後他們用錢必須申請並經過我們的審查。我們會盡量讓programme 繼續本身的營運模式,但當然在大方向上,我也會幫忙把握。

我以前就曾經試過將一個老人項目和家教項目收購,他們為甚麼要加入我們?是因為他們可以利用我們龐大的資源,我們的每年budget 6百萬美元,可以幫他們壯大規模,從而壯大影響(impact)。」

我聽到之後有三個即時反應:
1. 這跟傳統企業的收購基本概念一樣,如Google收編各種技術研發到麾下,但保持他們的獨立性
2. 這老頭挺厲害的,很有business sense,會想到以併購的方式來獲取一些他機構沒有的能力和資源
3. 他的說法基本上是想把我的機構「食掉」,作為創辦人,我不由自主地產生了一點抵觸情緒,有點不想看著小孩被帶走的抵觸情緒

電話結束後,我跟我的團隊討論我們的想法:這併購的proposal我們接受嗎?該怎樣考慮?

MIMO成立的目的是為了減廢,我們致力回收離校學生的家具,再賣回給新生。因此,衡量這個proposal的準則是,我們加入了他們之後impact是否可以擴大?是否可以減更多的廢?

簡單的答案是:可以的。MIMO可以利用HACC的資源。不只是錢,他們也找倉庫、買貨車、請工人,而這些必要資源,尤其是倉庫,我們團隊每年都找得比較辛苦,所以能夠在大樹下乘涼肯定是好的。而這棵大樹的規模目前是我們的一百倍,所以要在大樹下找到合適空間應該不難。

我唯一的顧慮是我的團隊以後需要向Bruce 報告,會不會對我們的運作模式有翻天覆地的改變?MIMO的做法比較接近學生團體,每周大家聚在學校的會議室開會。Executive team 以部門形式分工,分開marketingstrategyoperation等,由年長的團隊成員帶著較年青的。大家在會議上共同決策,決定回收規模、回收時間、回收物品的價格等。最重要的一點是,團隊都是不受薪的,而且沒有股份,所以大家要離開的話,也可以隨時離開 (是的,團隊結構還比較鬆散)
從另外一方面來看,Bruce 是一個非常有經驗的人,更難得的是,雖然他在NGO時間那麼久,但仍擁有較強的business sense (看他會發動「收購」就可見一斑)。所以我的團隊應該可以在他身上學習到東西,這對於團隊的成長是好事。

是的,團隊最後達成共識,決定go-ahead。當然具體合作的細節需要詳談,例如以後我們這班老鬼可以如何繼續參與?


但這故事引發我去問,其實世界上有沒有別的NGO有做過併購?我對NGO界別尚算了解,但top of my mind我卻沒有想過任何一個例子。難道以往都沒有NGO M&A? 我決定以consultantmindset做一個簡單研究。(欲知後事,請看下集)

2015年6月2日 星期二

一個HR項目的三個故事

最近在研究一個既哲學又實際的商業問題:他朝有一天,你的公司做到500億美元的收入,你公司會有幾多人?

第一個諗法可能係:500億,仲要係美金,傻的嗎?有可能做到嗎?

第二個諗法可能係:都已經有500億收入,仲理鬼佢幾多人?你想幾多就幾多啦!

無辦法,個客個性格係一個虎媽,事事要為兒子設想。既然問題已在,那我們就要去找答案。

於是我開展了第一個跟HR部門合作的項目,在客戶新搬進的辦公樓裏,每天出入那甚有青春氣色的樓層-22樓。

22樓有甚麼特別?22樓非常廣闊,電梯一出,南翼一排十行,一行十人。HR部門同大學engineering 一樣,男女比例極度失衡,不同的是,HR女多男少。兼之不少是廿十出頭的新鮮人(當然也有大媽),但也有一點置身女校之意味。

這女校最特別是有午睡時間。中午12點半到1點半,熄燈訓覺。係公司點訓?伏在案上?非也。稍為認真的,會有薄床墊上面蓋被,再認真一點,會有摺床。大家就在workstation station 之間「席地而睡」。

辛勤的顧問當然沒有午睡,兼之我們較晚出去吃飯,變相每次都在肉團八卦陣之中穿插到電梯口。由於燈已關,在那暗暗的環境,居高臨下望著地上蝦米型、大字型躺著的女生們,曾有同事形容為:好似偷偷地入左人地女生宿舍。

其實本身寫呢篇文,並不是想講估人頭或者女生宿舍,而是中西方怎樣用人(筆鋒一轉,頓時正經)。事緣是這項目有點閒錢,可以在項目中間多加一個顧問,減輕大家的負擔。我發現,原來加人與否,我和teammate的思考角度非常不同。

「可以加人?當然加!為何不加?」非常接地氣的東北同事說。

「加人?加來做甚麼?是否真的有需要加?」我第一反應的想法。

我一直奉行精兵政策,人少不是問題,只要每個人都很厲害即可,而且更易合作。但同事從資源獲取的角度出發,管他做甚麼,把人搶回來再算。

我無意以此推論中國人權力慾強,所以更想要資源。因為你說老外權力慾不強是屁。但中國人傾向人海戰術,人多好辦事,人多看起來面子大,這是我的感覺。

這其實就解釋為甚麼我的客戶要管人頭(回到最切的問題),因為怕大家在收入大幅提高時,狂招人,然後人頭數爆炸、失控。若果manager 都如我那樣,停一停,諗一諗再去加人,可能根本沒有這個項目的出現。

話說回來,最終幸好項目加了人,不然死得更慘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