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6月11日 星期四

NGO做併購可行嗎?(上) - MIMO的例子

企業併購(M&A)隨處可見,但慈善機構(NGO)呢?慈善機構會不會併購? 慈善機構做併購有道理 嗎?

引發這一連串思考是因為,我在芝加哥成立的慈善機構MIMO早前有人提出「收購」。「收購者」是一家在芝加哥Evanston地區的老牌社區中心(HACC),他們一直服務地區居民,尤其是更生人士(ex-offender)。他們提供就業培訓,讓更生人士重獲工作技能,可以投入社會工作。他們看上MIMO在社區回收家具的運作模式可以提供真正的工作機會,如搬運家具、營運電子商店等,所以提出收購希望借助我們過去三年運營的經驗、能力和客戶資源。

第一次聽到這概念,覺得很新鮮。NGO都可以搞收購?MIMO沒有太多資產,而且創辦人沒有股份,他可以收購甚麼呢?上周五,我和HACC的負責人Bruce通了一次電話,想了解他所謂「收購」的內涵是甚麼。

LinkedIn的資料看來,Bruce是一個約六十歲的白髮老頭,有三十多年在慈善機構的運作經驗,是NGO界的老手。一談電話,果然厲害:

「我所謂『收購』,是將programme收編到我的機構旗下,他們可以繼續擁有自己的品牌和營運團隊,但他們的所有資產和負債將會併入我們的財務上,意思是說以後他們用錢必須申請並經過我們的審查。我們會盡量讓programme 繼續本身的營運模式,但當然在大方向上,我也會幫忙把握。

我以前就曾經試過將一個老人項目和家教項目收購,他們為甚麼要加入我們?是因為他們可以利用我們龐大的資源,我們的每年budget 6百萬美元,可以幫他們壯大規模,從而壯大影響(impact)。」

我聽到之後有三個即時反應:
1. 這跟傳統企業的收購基本概念一樣,如Google收編各種技術研發到麾下,但保持他們的獨立性
2. 這老頭挺厲害的,很有business sense,會想到以併購的方式來獲取一些他機構沒有的能力和資源
3. 他的說法基本上是想把我的機構「食掉」,作為創辦人,我不由自主地產生了一點抵觸情緒,有點不想看著小孩被帶走的抵觸情緒

電話結束後,我跟我的團隊討論我們的想法:這併購的proposal我們接受嗎?該怎樣考慮?

MIMO成立的目的是為了減廢,我們致力回收離校學生的家具,再賣回給新生。因此,衡量這個proposal的準則是,我們加入了他們之後impact是否可以擴大?是否可以減更多的廢?

簡單的答案是:可以的。MIMO可以利用HACC的資源。不只是錢,他們也找倉庫、買貨車、請工人,而這些必要資源,尤其是倉庫,我們團隊每年都找得比較辛苦,所以能夠在大樹下乘涼肯定是好的。而這棵大樹的規模目前是我們的一百倍,所以要在大樹下找到合適空間應該不難。

我唯一的顧慮是我的團隊以後需要向Bruce 報告,會不會對我們的運作模式有翻天覆地的改變?MIMO的做法比較接近學生團體,每周大家聚在學校的會議室開會。Executive team 以部門形式分工,分開marketingstrategyoperation等,由年長的團隊成員帶著較年青的。大家在會議上共同決策,決定回收規模、回收時間、回收物品的價格等。最重要的一點是,團隊都是不受薪的,而且沒有股份,所以大家要離開的話,也可以隨時離開 (是的,團隊結構還比較鬆散)
從另外一方面來看,Bruce 是一個非常有經驗的人,更難得的是,雖然他在NGO時間那麼久,但仍擁有較強的business sense (看他會發動「收購」就可見一斑)。所以我的團隊應該可以在他身上學習到東西,這對於團隊的成長是好事。

是的,團隊最後達成共識,決定go-ahead。當然具體合作的細節需要詳談,例如以後我們這班老鬼可以如何繼續參與?


但這故事引發我去問,其實世界上有沒有別的NGO有做過併購?我對NGO界別尚算了解,但top of my mind我卻沒有想過任何一個例子。難道以往都沒有NGO M&A? 我決定以consultantmindset做一個簡單研究。(欲知後事,請看下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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