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6月17日 星期三

NGO做併購可行嗎?(下) - 世界上有例子嗎?

上回提到,MIMO早前有人提出收購,於是引發了一系列關於NGO併購的討論和思考。對著這個有趣的題目,我決定以consultantmindset做一個簡單研究。

第一件事,你以為是問Google?其實不是,是問專家。專家比Google的優勢是,專家一般能夠更深入、更structured告訴你一些行業的基本面。在你連大概念都沒有的時候,專家可以提供一個思考的框架。在這話題上,我剛好認識不少NGO界的朋友,可以中港台英都問一圈。

首先是香港朋友:NGO 併購?沒見過。拆伙就有很多。說得也是,不少人看到機構話事人無能、自大、沒有目標,感覺懷才不遇,於是另起爐灶。

台灣朋友:沒聽過,感覺founder mission 如何融合是一大問題。是的,兩間機構變一間,本身兩個CEO現在只有一個名額,誰當?不能當的那個會有hard feelings 嗎?

中國朋友:很有趣的概念,但大概在中國不會流行起來。「為甚麼?」大的機構自己有能力想幹嘛就幹嘛,所以要做甚麼新的programme,自己搞就行。小的也不見得有甚麼出色到值得收購。加上中國大的機構其實十不離九是基金會(Foundation),他們除了有吸錢的能力,根本不會management。是啊,中國的基金會就像investment holdings,都只是投錢到programme

大中華地區未有案例。那NGO發跡地英國呢?

居英香港朋友:有啊,還曾經發生在我身上。「哪麼巧合?」是的,我之前工作的慈善機構,因財政上的困難,被另一間機構合併。美其言叫兩者合作(partnership),其實是吞併,董事會被更換,創辦人退下,然後有些員工被請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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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英朋友口中是指Save the Children (STC) 吞併 Merlin 一案。此案有兩個特色

1. 兩間機構有一定互補性:STC 是針對災後貧困地區的兒童發展。Merlin 是專注貧困地區的醫療發展。兩間機構的角色可以這樣理解:STC 是「平台」(關心所有關於兒童的事宜),而Merlin 是一個vertical(專注兒童中的醫療部份)。STC 就是看中Merlin 可以幫助她發展醫療的能力

2. 兩間機構規模頗大:STC 一年收入十億英鎊,超過10000員工遍佈全球。Merlin 是她的十分之一,約一億英鎊,逾1000員工,也是全球分布

一間每年一億英鎊(十多億港幣)的機構,為何需要被收購?

看到這裡,需要向大家介紹一個NGO的概念:restricted fund vs unrestricted fund

大家平日買旗、個人月捐等的捐款一般屬於unrestricted fund,亦即NGO拿到錢後,鍾意點使就點使。甚麼時候有restricted fund? 一般是基金會撥款、政府資助等,他們會指明錢的用途,必須用在指定的programme

對於NGO來說,越多unrestricted fund 越好,因為彈性較大,亦可以以此來提升組織能力。而Merlin 的死因在於unrestricted fund比例太少(不到總收入的10%,而STC有約25%)。

Unrestricted fund 比例少有啥問題?一,若果某programme 超支,你要用UF來覆蓋,UF不夠,programme 可能爛尾。二、在英國,不少NGO的收入是靠投標政府項目來「購錢」,而要投項目一般先需要做一點前期研究,也需要一些人力做一大堆申請的admin work,沒有UF,就做不了這些前期投資,繼而拿不到funding,形成惡性循環。

由於funding 的限制,Merlin 的創辦人決定忍痛割愛,將機構拱手相讓給STC,據朋友所述,這次併購,從戰略角度來說,雙方都有所得益,不過在執行時,董事會大換血,舊有員工有震盪,Merlin 似乎還是經歷了一些併購常見的陣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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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一位居英朋友,說其實英國有機構專門研究charity merger打開這份32頁、題為「thinking about… merger」的報告,裏面分析了慈善機構合併的動機、合併的過程、合併的成功因素等。英國不愧為推動NGO發展的先鋒國家,連政府都非常支持2009年,政府推出了16.5m 英鎊的"Modernization Fund",在經濟波動和下滑的時刻(2009年是金融海嘯啊),鼓勵NGO的合作和合併以加強力量。

報告也總結了NGO界別的幾種合作模式,從最鬆散的alliance 到最緊密的merger (見下圖)。這不同的形式非常有趣,告訴大家合作不一定是合併,還有很多可能性。

這種報告的好處是把資料非常有系統地整理,但32頁的乾貨著實有點太乾,過於教科書式的文字。然而,當我轉換一個角度去看時,卻比較有幫助。那就是,看完這報告後,對於MIMO的合併有何啓示?我和我的團隊該做些甚麼確保成功?

總結幾點:
1. 參加合作方的活動或會議。了解別人文化的最佳方式就是走進別人的圈子
2. 成立一個合併專責小組。名正則言順,將這件事當成project 固化,是重視,也將它層次提升
3. 同意一些大體的工作原則。例如「任何事都要over-communicate
4. 雙方共同設定新機構的missionMission是一間NGO的立身之本,必須存在沒有異議的共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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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,香港約有6000稅務局認可的慈善機構,有合併的機會嗎?小時候,曾妙想天開:慈善機構這麼多,若果都在差不多的領域,一起合作會否更有效?長大後發現,人與人的合作其實十分微妙,比想像中複雜得多。從社會的角度,合作壯大規模,對資源運用更有利、更有效率,但前提是人必須能放下自我,摒棄私慾,真正將機構的impact放第一位,凌駕於個人利益。香港的社福界一直給我較為封閉傳統的形象,要做出「併購」這種前衛的行為也許需要更多擁有商業頭腦的人來推動,才會發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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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

2. "Thinking about…merger" by Institute for Voluntary Action Research (IVAR)

3."Story of Merger Locality" by Institute for Voluntary Action Research (IVAR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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